1.重大安全隱患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:
(1)地基產(chǎn)生滑移,地面平行于邊坡的裂縫大于10mm。
(2)房屋出現肉眼可見(jiàn)的明顯傾斜,一般房屋傾斜值達到明顯可見(jiàn)程度大致為H/250,與國標規定大致相當;
(3)底部樓層墻體出現斜裂縫,其寬度超過(guò)10mm(僅單條裂縫時(shí))或超過(guò)5mm(多條裂縫時(shí)),要點(diǎn):斜裂縫,且底層多、寬度大,逐層往上減少、減小。裂縫寬度可用鋼卷尺量測。
2.一般安全隱患。有上述現象,但程度未達重大安全隱患限值。
(二)磚混結構
1.重大安全隱患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:
(1)墻體出現縫寬大于1.0mm的豎向裂縫,且縫長(cháng)超過(guò)層高1/2(僅單條裂縫時(shí))或超過(guò)層高1/3(多條裂縫時(shí)),要點(diǎn):豎向裂縫,通常出現在底層的門(mén)窗間墻、磚柱。裂縫寬度、長(cháng)度可用鋼卷尺量測(下同)。
(2)鋼屋架構件有壓曲現象。
(3)存在超過(guò)3種(含3種)一般安全隱患、同種一般安全隱患超過(guò)3處(含3處)。
(4)陽(yáng)臺或雨篷等懸挑構件明顯下?lián)?,懸挑構件根部開(kāi)裂或相連的墻體出現寬度大于0.5mm的通長(cháng)裂縫。
2.一般安全隱患。
未經(jīng)有資質(zhì)單位設計施工(特別是加層、擴建、拆改主體結構),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:
(1)墻體出現豎向裂縫,但程度未達重大安全隱患限值。
(2)縱橫墻連接處出現豎向通縫。
(3)支承梁或屋架處墻體或磚柱下方出現多條豎向裂縫,或裂縫寬度已超過(guò)1.0mm。
(4)墻體出現明顯水平裂縫。
(5)墻體(柱)明顯變形或錯位或變截面處出現裂縫。
(6)砌體風(fēng)化達斷面尺寸15%以上。
(7)人字屋架無(wú)下弦拉桿,或屋架明顯側傾且屋架間無(wú)支撐。
(8)鋼屋架節點(diǎn)焊縫、螺栓或鉚接有拉開(kāi)、變形、滑移、松動(dòng)、剪壞等嚴重損壞;
(9)鋼屋架結構不合理(架體之間無(wú)剪刀撐、單肢角鋼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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